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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弘光中学春季社会实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3/25 15:48:56 作者:王晓 浏览量:35次

南京市弘光中学春季社会实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弘光中学采购单位委托南京涛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南京市弘光中学春季社会实践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KCG-NJTC-CS26015

2.项目名称:南京市弘光中学春季社会实践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简介):南京市弘光中学春季社会实践项目(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完成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0326日至20260401日,09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标书工本费转账截图

3.投标人应将上述证明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907477140@qq.com,并注明获取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4.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工本请转支付宝18705183960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证明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使用邮箱。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60409日14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胜利村路68号南京市弘光中学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采购单位官网更正公告。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称:南京市弘光中学          

 址:南京市玄武区胜利村路 68 号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25-68586100

2.代理机构

 称:南京涛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祥路67号泛悦城市广场T2栋610室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8705183960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