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弘光中学学科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13 8:21:09 作者:无 浏览量:5081次
南京市弘光中学学科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科教师考核工作,特制定有关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健全和规范教师管理与考核机制,通过考核骨干教师的年度工作业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每一位教师的个人专业发展档案,汇聚全校教师专业发展大数据,促进全校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考核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学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审组,负责本校教师年度考核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实施校级评估。考核领导小组应抓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目的和意义的宣传,拟定评审工作方案,对师德师风、履职履责、自主研修、发挥作用等考核项目制定相应细则。
三、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周易宏、李小满
副组长:戴涛、陈兵
组员:贾爱萍、马爱林、王敏、张菁、龚雪冰、胡梦蝶、毛玲丽、刘斌
四、考核方法
教师年度考核分为自评、校评和区评三个环节,分别由个人、学校和区教师发展中心按相关要求依托网络平台运行。
1.自评:个人依照《玄武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价表》,据实上传考核材料,由系统自动生成自评分。个人对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应依照区教师年度考核要求按时考核,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2.校评:依照个人自评材料,结合其本人在学校的实际表现,对个人自评材料予以审核评价。
3.区评:区教师发展中心评审工作组对骨干教师自评和校评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实施区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1.自评:2017年12月14日(周四)前完成。
2.校评:2017年12月21日(周四)前完成。
3.区评:2017年12月29日(周五)前完成。
4.区教育局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认定。学期结束前区教育局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学校。
六、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总分400分,合格标准:省特级教师200分,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德育工作带头人180分,市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带头人160分,区优秀青年教师140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视为不合格。
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