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8 9:15:52 作者:校长室 浏览量:2080次
关于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学:
为总结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区教育质量持续稳步提升,现将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届初三、高三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毕业班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遵循教学规律,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率较高,受学生、家长欢迎;积极参与市、区教学研究活动,在备课组及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教学能力受到同行和上级教研部门认可;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科教学质量高。
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正,班级常规管理规范;能协调好各学科教师,积极促进学生各学科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高,本班学生对班主任和班级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高。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
关于三段一体的表彰名额原则上为毕业班教师数30%以内,推荐名额分配附后。各校根据评选要求进行申报,区教育局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的工作总结与教学业绩进行审核,提出表彰名单,予以公示、表彰。
四、评选时间
2016年9月12日前,各中学将推荐名单(请注明所教学科)上报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培处王小安老师。
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5日
推荐名额分配:
初中 |
|
|
|
学校 | 推荐名额 |
南京市科利华中学 | 13 |
五十四中(含1个9中班) | 7 |
十三中红山 | 11 |
南京市弘光中学 | 13 |
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 | 10 |
人民中学 | 4 |
十三中锁金分校 | 12 |
孝陵卫初级中学 | 3 |
玄武高级中学梅园校区 | 8 |
玄武外校 | 10 |
南京市紫东实验学校 | 4 |
|
|
|
|
高中
|
|
学校 | 推荐名额 |
九中 | 17 |
十三中 | 17 |
玄高 | 13 |
人民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