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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光中学关于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8 9:14:43 作者:校长室宣 浏览量:1972次

弘光中学关于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为总结我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教育质量持续稳步提升,依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南京市弘光中学“区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2016初三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毕业班班主任。

、评选条件

1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有行政职务的教师工作量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2积极参与市、区教学研究活动,并按规定参加市有关技能考核,在备课组及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教学能力受到同行和上级教研部门认可;

3遵循教学规律,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率较高,受学生、家长欢迎,评教评学满意度高;

4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科教学质量高自本人任教所带班级以来,班级成绩进步明显,在同学科中进步名列前茅

5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正,班级常规管理规范;能协调好各学科教师,积极促进学生各学科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高,本班学生对班主任和班级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高。

、评选办法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2、学校总名额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分配,原则上为毕业班教师数30%以内;各学科具体名额由校务会研究确定

3、评选分为初评和终审两个阶段。初评由教务处组织评选参评人员包括教学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年级组长、教师代表2;终审由校务会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公示结束后上报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五、20152016学年度玄武区教学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易宏、张廷武

副组长:李小满

组员:唐毅、冯丽、许迎春、陈兵、徐燕华、贾爱萍、龚雪冰

六、时间安排

97日:发布评选通知

98日:初评

99日:终审

99-1217:00:公示

91217:00:上报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七、举报监督电话:025-68586102     138*****58

南京市弘光中学校长室

201697

附:推荐名额分配:

初中




学校

推荐名额

南京市科利华中学

13

五十四中(含1个9中班)

7

十三中红山

11

南京市弘光中学

13

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

10

人民中学

4

十三中锁金分校

12

孝陵卫初级中学

3

玄武高级中学梅园校区

8

玄武外校

10

南京市紫东实验学校

4





高中


学校

推荐名额

九中

17

十三中

17

玄高

13

人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