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中学关于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8 9:14:43 作者:校长室宣 浏览量:1972次
弘光中学关于评选玄武区2015-2016学年度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为总结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宣传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育质量持续稳步提升,依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南京市弘光中学“区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
2016届初三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毕业班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1、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有行政职务的教师工作量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2、积极参与市、区教学研究活动,并按规定参加市有关技能考核,在备课组及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教学能力受到同行和上级教研部门认可;
3、遵循教学规律,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率较高,受学生、家长欢迎,评教评学满意度高;
4、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学科教学质量高,自本人任教所带班级以来,班级成绩进步明显,在同学科中进步名列前茅;
5、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正,班级常规管理规范;能协调好各学科教师,积极促进学生各学科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高,本班学生对班主任和班级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高。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2、学校总名额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分配,原则上为毕业班教师数30%以内;各学科具体名额由校务会研究确定;
3、评选分为初评和终审两个阶段。初评由教务处组织评选,参评人员包括教学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年级组长、教师代表2名;终审由校务会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公示结束后上报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五、2015-2016学年度玄武区教学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易宏、张廷武
副组长:李小满
组员:唐毅、冯丽、许迎春、陈兵、徐燕华、贾爱萍、龚雪冰
六、时间安排
9月7日:发布评选通知
9月8日:初评
9月9日:终审
9月9日-12日17:00:公示
9月12日17:00:上报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七、举报监督电话:025-68586102 138*****58
南京市弘光中学校长室
2016年9月7日
附:推荐名额分配:
初中 | |
学校 | 推荐名额 |
南京市科利华中学 | 13 |
五十四中(含1个9中班) | 7 |
十三中红山 | 11 |
南京市弘光中学 | 13 |
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 | 10 |
人民中学 | 4 |
十三中锁金分校 | 12 |
孝陵卫初级中学 | 3 |
玄武高级中学梅园校区 | 8 |
玄武外校 | 10 |
南京市紫东实验学校 | 4 |
高中 | |
学校 | 推荐名额 |
九中 | 17 |
十三中 | 17 |
玄高 | 13 |
人民 | 7 |